全校各单位:
根据《江苏省财政厅关于编制省级部门2024-2026年支出规划和2024年部门预算的通知》(苏财预﹝2023﹞47号)文件精神和《省级行政事业单位2024年度部门预算中资产配置预算填报补充说明》要求,资产配置预算由部门、单位通过预算管理一体化系统资产云模块编制。现将我校2024年行政、信息化、图书类资产配置预算编报工作相关事项说明如下:
一、制度规定
根据《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738号)和《江苏省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管理办法》(省政府令第162号),新购资产必须编制预算,未编制预算一律不得采购。
二、编报程序
2024年度有新增资产配置需求的单位,均需填报《2024年资产配置预算表》(附件1)上报相应归口管理部门。该数据将作为“二上”预算的基础。
三、编报范围
不限资金来源,使用财政资金和自有资金购置的固定资产、无形资产等均需要编报。
四、报送方式
2024年有新增资产配置需求的部门单位填报《2024年资产配置预算表》(附件1),并由单位负责人签字加盖公章,于10月20日前将PDF扫描版报送相应归口管理部门,同时向归口部门报送电子文档。
行政类通用设备和办公家具类资产预算向国有资产管理处报送编制计划,联系人:陈颖,87971875,邮箱chenying@yzu.edu.cn;
信息化建设相关管理和服务类软硬资产类预算向信息化建设与管理处报送编制计划,联系人:刘颖,87971637,邮箱yl@yzu.edu.cn;
图书、期刊(含电子文献、数据库等)资料等各类文献信息资源类预算向图书馆报送编制计划,联系人:冯硕,87973628,邮箱:fengshuo@yzu.edu.cn;
各归口管理部门审核好各单位提交的《2024年资产配置预算表》后形成汇总表,由归口管理部门负责人签字加盖公章,并将PDF扫描版及电子文档于10月23日前报送国有资产管理处,联系人:陈颖,87971875,邮箱chenying@yzu.edu.cn。
五、其他事项
1、《2024年资产配置预算表》(附件1)中的“资产分类代码”和“资产名称”需严格按照《新国标资产分类对照表》(附件2)填写。
2、行政类通用设备和办公家具有上限标准、配置标准或行业标准要求的,按照《江苏省省级行政事业单位通用办公设备和办公家具配置标准》(附件3)填报;没有标准的,按照勤俭节约原则编报。
国有资产管理处
2023年10月16日
附件1:《2024年资产配置预算表》
附件2:《新国标资产分类对照表》
附件3:《江苏省省级行政事业单位通用办公设备和办公家具配置标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