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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扬州大学扬子津西校区教室课桌椅项目招标公告


一、项目名称及编号

项目名称:扬州大学扬子津西校区教室课桌椅项目

项目编号:GZ22022004

二、招标项目简要说明及预算金额

1. 扬州大学扬子津西校区11号楼9个教室(共498人位)添置一批课桌椅,其中双人位课桌183组,三人位课桌44组,学生座椅498张。

2.采购预算:约30万元。

三、供应商应具备下列资格条件,并提供证明材料(包括但不限于)

(一)符合政府采购法律法规规定的条件:

1、投标函(原件);

2、资格声明(原件);

3、若法定代表人参加投标的,须提供本人身份证复印件(原件备查);若授权代表参加的,须提供《法人授权书》原件和授权代表身份证复印件(原件备查);

4、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

5、依法缴纳职工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税务、银行或社会保险基金管理部门出具的20225月至20227月三个月内任意一份缴纳职工社会保障资金的缴款凭证或缴款证明);

6、投标人20225月至20227月三个月内任意一份依法纳税的缴款凭证(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

7上一年年度财务报告情况(成立不满一年不需提供)(复印件加盖响应人公章);

8、投标人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原件以及信用中国的截图等复印件加 盖投标人公章)。

(二)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1)根据财政部发布的《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的规定,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投标人投标时须提供《中小企业申明函》,《中小企业申明函》不符合要求或未提供的,投标文件无效。

2)根据财政部发布的《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规定,监狱企业视同小微企业。

3)根据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发布的《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规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微企业。

(三)采购人根据本项目要求规定的特定条件:

(四)拒绝下述供应商参加本次采购活动:

1、供应商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2、凡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3、供应商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五)现场考察或召开答疑会:无

(六)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不接受

(七)本项目是否接受进口产品投标:不接受

四、招标文件提供信息

招标文件提供及公告期限:自招标公告在扬州大学网、扬州大学采购管理办公室网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投标人需在5个工作日内完成报名,超过时限者不得报名)。请自行下载招标文件。超过时限者,不得前来投标,否则后果自负。有关本次招标的事项若存在变动或修改,敬请及时关注扬州大学网、扬州大学采购管理办公室网发布的信息或更正公告。请自行下载招标文件。未报名者、超过时限者不得前来投标,内容不全者后果自负。有关本次招标的事项若存在变动或修改,敬请及时关注扬州大学网、扬州大学采购管理办公室网发布的信息或更正公告。

五、投标文件、样品接收信息

投标文件、样品接收时间:202282414:30–15:00

投标文件、样品接收地点:江苏志诚工程咨询管理有限公司开标室(扬州市文昌西路305号金都汇商务楼3楼)

投标文件、样品接收人:董琪

说明:1.投标单位应按要求制作样品并送样。

2.样品送达地点暂定江苏志诚工程咨询管理有限公司开标室(扬州市文昌西路305号金都汇商务楼3楼),如有变化,将于开标前两天电话通知已报名投标商。

六、开标有关信息

开标时间:20228241500

开标地点:江苏志诚工程咨询管理有限公司开标室(扬州市文昌西路305号金都汇商务楼3楼)

七、本次招标联系事项

技术联系人:周老师,电话:0514-87971837/ 15905279888

商务联系人:董 琪,电话:0514-80820678

八、投标文件制作份数要求

一式伍份(一份正本,肆份副本),每份投标文件须清楚标明正本副本

九、本次招标工本费

本次采购(招标)收取文件工本费叁佰元整。采用线上报名交费方式,投标(响应)人应当按照《扬州大学采购管理系统--供应商操作手册》(下载地址:http://cgb.yzu.edu.cn/info/1084/5117.htm),登录扬州大学采购管理办公室门户网站(http://cgb.yzu.edu.cn/)注册、登录、报名、交费。如未按要求操作,导致投标(响应)无效,由此产生的风险自行承担。

十、疫情防控期间,供应商注意事项:

1、供应商授权代表须无条件服从代理机构场内疫情防控措施,入场前在一楼进行实名登记、接受体温测量、自行戴好口罩、做好手部卫生消毒和响应文件等消毒防护,主动向代理机构说明近一周的个人身体情况、发热病人接触史以及近7天内的旅行史特别是较重疫区的旅行史。

2、各供应商须明确项目授权代表,且出席活动的人数限1人。进场后的供应商应在指定开标室等候并参加开标活动,自觉配合场内秩序管理,不得擅自至非相关场所活动,聚集讨论。

3、非本市的供应商授权代表须出具所在地的健康证明或苏康码(绿色)。


江苏志诚工程咨询管理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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