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机关各部门、各直属单位:
为了进一步加强学校国有资产管理,针对干部聘任、人事变动、校区功能调整等实际,有必要对全校行政办公类资产进行一次自查,在自查以后,我处将会同有关职能部门对各单位行政办公类资产管理 工作进行检查,并对检查情况进行反馈和公示,现将有关事项通知下:
1、自查内容
(1)三年以来因新增资产、人员调整、资产放置地点变动等形成的资产二级帐变更的情况。
(2)三年以来特别是2010年进出本单位人员的资产交接手续办理和资产帐务调整的情况。
2、自查要求
请各单位分管资产管理工作的负责人亲自挂帅,组织并指导兼职资产管理员和相关人员严格按照学校“工作人员岗位变动固定资产交接管理办法”[扬大国资(2006)3号]和“国有资产二级帐建帐方法和检查内容辅导”(国资处网页“资产信息”栏下载)的要求进行认真自查,边自查边整改,切实做到本单位资产管理总帐更新到位,科室二级帐更新到位,各房间二级帐更新到位,使用人员签名更新到位,新增资产标签粘贴到位,进出人员资产交接表填写和相关帐务调整到位。
3、自查时间
2011年元月10日--2011年2月28日。
4、需要三年来新增行政办公类资产清单的单位请与我处综合科联系。联系人:卞芳、吴静,联系电话:87971828。
国有资产管理处
2011-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