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省财政厅印发《关于反馈2023年度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报告工作情况和做好2024年度报告工作的通知》(苏财资〔2024〕198号),总结2023年国有资产报告工作情况,对2024年度的报告工作进行布置。我校高质量完成2023年度国有资产报告工作,获省财政厅通报表扬。
我校按照财政厅统一要求,精心部署培训、系统组织编报、严格数据审核,进一步统一思想,提高认识,总结经验,做好报告工作。一是重视部署安排,将年报编制与资产盘活统筹结合起来。二是重视基础管理,将清查检视与问题整改相结合。三是重视数据质量,将报表审核与强化应用相结合。
据悉,本次获通报表扬的省属高校共15所,包括12所本科院校和3所高职院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