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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住房调配

公住房网上业务办理系统使用指南

目录:

1.公住房租赁申请

2.公住房退租申请

3.公住房保证金退还申请

4.公住房续租申请

5.公住房调房申请

 

一、公住房租赁申请:(新入职教工需取得2022.11.01日后,人事处出具给国资处的报到通知单,方可申请周转住房)

请先加入“扬州大学公住房申请”QQ群,查看群公告,学习群文件夹里的学校公住房相关政策文件,了解政策内容并承诺遵守学校公住房相关政策后再开始办理。

1.1 租赁申请办理网址:https://ehall.yzu.edu.cn/infoplus/form/GZFSQ/start

需输入工号、密码登陆融合门户,无法登录的请联系信息化建设与管理处,电话:0514-87991201。

 

1.2 进入填写申请页面,按照页面内容如实填写并上传婚姻状况证明、夫妻双方的扬州市房产现状证明等材料。房产现状证明显示名下有扬州市房产的原则上不得办理周转房。如果名下房产确实不具备入住条件的,需要提交能证明名下房产无法入住的材料(除需文字说明情况外,房产尚未交付的需上传购房合同首页;小区名称、楼栋号、房间号页;房产交付日期页;合同双方签字盖章页。房产已交付但处于装修阶段的还需要上传装修合同首页;小区名称、楼栋号、房间号页;装修起始时间页;双方签字盖章页)。完成后点击提交申请。

1.2.1 人员类别选项说明:

1、在编人员:有高级职称人员请选择对应的职称;无高级职称人员请选择对应的学历。

2、专职辅导员:请选择“辅导员”。

3、人事代理教工:请选择“人事代理”。

4、各单位自聘人员请选择“劳务派遣”;离退休人员请选择“离退休人员”。

5、非以上人员请选择“其他”。

 

1.2.2 人才类别选项说明:

请查看“扬州大学公租房申请”QQ群文件中的“人才类别对应表”文档,按实选择对应的人才类别,无对应人才类别的人员选择“其他”。

 

1.2.3婚姻状况证明:已婚人员提交结婚证,单身人员由所在学院(部门)开具单身证明。

 

1.2.4房产现状证明办理方式:

线上:下载“江苏政务服务”app或“我的扬州”app,详细操作步骤见“扬州大学公租房申请”QQ群文件中的相应文件。

线下:扬州市开发区行政审批局(扬子江中路188号智谷大厦)。--首选

扬州市市民中心1号楼1楼(文昌东路9号)

扬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邗江分局(兴城西路180号)

邗江区行政服务中心(百祥路37号)。

 

1.2.5 特别提醒:

A.每个步骤操作完后都要点“确认”或“提交”按钮,以使流程进入下一个环节。

B.不要选择指定审批人。

 

1.3 进入国资处初审环节,国资处管理员审核申请材料。

1.3.1 国资处管理员审核通过,则进入下一个环节。

1.3.2 国资处管理员审核不通过,将退回申请人修改。

1.3.3 国资处管理员审核意见为“不同意”,则流程终止。

 

1.4 进入人事处审核环节,人事处负责对申请人所属“人才类别”及“人员类别”等人员信息的真实性进行鉴定。

1.4.1 人事处管理员审核通过,则进入下一个环节。

1.4.2 人事处管理员审核不通过,将退回申请人修改。

1.4.3 人事处管理员审核意见为“不同意”,则流程终止。

 

1.5 进入部门审核环节,由申请人所在部门正职领导(院长、处长或书记)进行审批。

1.5.1 部门领导审核通过,并承诺《本单位将认真监督承租人履行相关房屋租赁义务,积极配合学校做好承租人违规房屋清退等工作。否则本单位自愿接受学校给予的资产使用连带处罚,提交后进入下一个环节。

1.5.2 部门领导审核不通过,将退回申请人修改。

1.5.3 部门领导审核意见为“不同意”,则流程终止。

 

1.6 进入申请人选房环节。

申请人选择扬子津校区,其他校区不可选。系统随机分配房间。

 

1.7 进入国资处审核环节。

国资处管理员审核确定房源、月租金、租房保证金、租赁起止日期等项目,提交后进入下一个环节。

 

1.8 进入申请人缴费环节。

点击缴费按钮进行扫码缴费,支付完成后点击“确认”按钮,使流程进到下一个环节。

 

1.9 进入国资处审批环节。

国资处领导批准后,申请人携带《报到通知单》、《房产现状证明》、《婚姻状况证明》原件及校园一卡通到国资处房地产科(荷花池校区行政楼506办公室)签订协议,领取钥匙。

 

二、公住房退租申请

退租申请办理网址:https://ehall.yzu.edu.cn/infoplus/form/GZFTFSQ/start

注意:公住房退租后不允许再次申请公住房!

2.1 将公住房内个人添置的物品全部清空(包括墙面上的),台面、地面打扫干净,存在房间结构或配套设施改动、人为损坏或遗失的需要原样恢复或赔偿。

2.2 关闭门窗,关闭水电总阀门,缴清水电费用。

2.3 登录办事大厅进入国资处界面后点击进入公住房退租申请流程,填写信息,上传相关图片资料,最多可以上传20张。图片资料包括:

①.房间照片多角度拍摄,要求能全面反映房间结构及所有设施现状,包括门窗、家具、家电,墙面、地面等。

②.最近的水费缴费凭证、电费剩余电量(发票或截屏)照片,水、电表读数照片。

注意:

水电费都是从工资中代扣的选择“是”;其余的都选“否”!!!

2.4 点击提交。

2.5 国资处审核通过后到国资处房产科(荷花池校区行政楼506办公室)归还钥匙,水电煤气缴费卡,空调遥控器(以实际发放为准)。

2.6 退房两个月后办理租房保证金退费手续。

 

三、公住房保证金退还申请

公住房保证金退还申请https://ehall.yzu.edu.cn/infoplus/form/9566214/render

3.1 收到国资处可以办理租房保证金退还申请的通知后再次缴纳水电费用。

3.2 登录办事大厅进入国资处界面后点击进入公住房租房保证金流程,填写信息,上传最近水、电、缴费凭证(发票或截图)。

3.3 点击提交。

3.4 收到国资处通知后,线下缴费人员带租房保证金财务收据到国资处房地产科(荷花池校区行政楼506办公室)办理退费手续,线上缴费人员由国资直接办理退费。

 

四、公住房续租申请

续租申请办理网址:https://ehall.yzu.edu.cn/infoplus/form/GZFXZ/start

续租最长不得超过24个月,且只能续租一次。

4.1 按要求填写信息,上传婚姻状况证明、夫妻双方房产现状证明等材料。房产现状证明显示名下有扬州市房产的原则上不得办理续租。如果名下房产确实不具备入住条件的,需要提交能证明名下房产无法入住的材料(除需文字说明情况外,房产尚未交付的需上传购房合同首页;小区名称、楼栋号、房间号页;房产交付日期页;合同双方签字盖章页。房产已交付但处于装修阶段的还需要上传装修合同首页;小区名称、楼栋号、房间号页;装修起始时间页;双方签字盖章页)。填写完成后点击提交。

 

4.2 进入国资处初审环节,国资处管理员审核申请材料。

4.2.1 国资处管理员审核通过,核确房源、月租金、租房保证金、租赁起止日期等项目,提交后进入下一个环节。

4.2.2 国资处管理员审核不通过,将退回申请人修改。

4.2.3 国资处管理员审核意见为“不同意”,则流程终止。

 

4.3进入国资处审批环节。

国资处领导批准后申请人收到办理成功的短信,携带《房产现状证明》、《婚姻状况证明》原件到国资处房地产科(荷花池校区行政楼506办公室)签订续租协议。

 

4.4婚姻状况证明:已婚人员提交结婚证,单身人员由所在学院开具单身证明。

 

4.5房产现状证明办理方式:

线上:下载“江苏政务服务”app或“我的扬州”app,详细操作步骤见“扬州大学公租房申请”QQ群文件中的相应文件。

线下:扬州市开发区行政审批局(扬子江中路188号智谷大厦)。--首选

扬州市市民中心1号楼1楼(文昌东路9号)

扬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邗江分局(兴城西路180号)

邗江区行政服务中心(百祥路37号)。

 

五、公住房调房申请

调房申请办理网址:https://ehall.yzu.edu.cn/infoplus/form/GZFTF/start

5.1 公住房原则上不允许调房,确有特殊情况的需先联系国资处进行书面申请,经国资处批准后方可提交线上申请,否则一律终止流程。

 

房产科咨询电话:0514-87977862

电话:0514-87971875 E-mail:gzc@yzu.edu.cn 地址:扬州市大学南路88号 邮编:2250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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